四年多时间,小小木材检查站里的检查员私放偷运木材车辆1000余辆,50000多立方米木材流失,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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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运木材的车辆公开驶过检查站
2006年5月14日晚上8时,景宁县检察院反贪局接到情报:“今晚有偷运木材车辆过岚头木材检查站。车牌号是浙KA5519和浙KC18207。”
对岚头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放偷运木材车辆进行权钱交易的违法犯罪活动,景宁县检察院早就接到过群众举报,并秘密展开了内查外调。接到情报后,景宁县检察院立即抽调精干力量,兵分两路,严阵以待。
2名办案人员借来一辆普通牌照的车辆,先前一步来到检查站附近进行监控。
晚上9时10分,车牌号为浙KC18207车辆如约而至,并快速朝检查站方向开去。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还不见浙KA5519的车辆过来。浙KA5519的车辆今晚会出现吗?不出现怎么办?是追前面浙KC18207车辆,还是等浙KA5519的车辆?正当办案人员难以作出判断的时候,只见两辆经过改装的农用车装满木材,打着车灯,开足马力,朝检查站方向开去。其中一辆的车牌号正是浙KA5519。
后面两辆装满木材的车辆经过检查站的时候,办案人员发现,车子保持着原有的速度从检查站门口开了过去。而此时,检查站工作人员从窗口伸出半个身子,用手电筒照了照车辆的车牌号,并没有把车辆拦截下来进行例行检查。
为了不打草惊蛇,2名办案人员启动车辆,尾随其后,及至过了木材检查站,来到了云和县境内。最后拦截下两辆运送木材的车辆。
“车上装的是什么?”
“木材。”
“有出运证吗?”
“没有。”
接到通知后的另一组办案人员开着警车随即赶到。“我们发现你们与检查站人员私下勾结偷运木材,请跟我们回去协助调查。”两个偷运木材的涉案人员连同他们的车辆被带回了景宁县检查院。
与此同时,检察院传唤了当晚在岚头木材检查站值班的两位检查员。
拿钱放车在岚头检查站是公开的秘密
景宁县大顺乡的李某某2004下半年开始做木材生意。平时他曾听旁人说过,过岚头检查站时,即使没办理出运手续,只要给检查站人员一些钱,就不会被罚款。2005年元宵节过后的一天,李某某收购了一车的香菇柴,并办理了出运手续。为了证实一下事实,在经过岚头检查站时,他故意不拿出已办理的木材出运证,当场塞给前来检查的检查员刘旺根200元钱,刘旺根收下钱后,手一挥:“你走吧。”
从此,李某某再也没办理过木材出运手续。每次给检查站工作人员送钱,他的木材都能顺利运输到境外。
2005年初夏,木材商陈某某雇用别人的车子运送一车松木去云和贩卖。经过岚头检查站的时候,不但没停车检查,而是加快车速冲卡,但是,没走多远,检查站的陈尧奇骑着摩托车追了上来,并拦住了去路,陈某某连忙跳下车,抓住陈尧奇摩托车的把手,一边客气地说:“算了,反正东西不多,逃都逃过来了,你就高抬贵手吧。”一边塞给陈尧奇300元钱。陈尧奇收下钱后,说:“这回就算了,以后没法这样做。”说完,掉转车头走了。
大约过了个把月,陈某某再次冲卡。同样被检查站的刘旺根用摩托车追上,陈某某采取对付陈尧奇的办法对付刘旺根,收了钱后的刘根旺也放走了陈某某偷运木材的车辆。
“有了这两次经历,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给检查人员钱,就能顺利通过检查站,毕竟硬闯不是办法,万一发生车祸,倒霉的是自己。”陈某某这样总结说。
事实也是这样,之后,陈某某不再雇用他人的车辆,而是自己购买了一辆车子,通过送钱给检查站人员,隔三差五地把木材运往境外。
给钱,放行,这在检查人员与木材商之间已是公开的秘密。
据了解,给多少钱,是根据车辆的装载数量而定。一般情况下,偷运者载运3-4立方米的木材,给检查人员100元;4-5立方米给200元,5-6立方米给300元,6-7立方米给400元,7-8立方米给500元,这似乎成了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受贿来的钱,检查站几个人值班,或者值班当中有几个人知道,几个人分。
给钱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的当场给,车子一过检查站,丢下钱,走人走车;有的回来给,把木材卖掉后,回来经过检查站时给;有的事后给,回到景宁后,再打电话通知检查站的人来拿钱;有的过一车给一车的钱,有的等过了2-3车后一起给。
据介绍,一位绰号叫老胖的木材商,给钱的方式最特别,每次车子经过检查站的时候,根本不停车,能逃则逃,当检查站的人看到他时,他就将事先准备好的钱包在香烟壳或白手套内,扔给检查人员。
拿钱时,只要接到电话,检查人员就会毫无顾忌地去拿。有时上门去拿,有时等在家里拿,而更多的是在县城某个约好的地方拿。
猫鼠一家明目张胆侵吞国家财产
2002年初,东坑镇的吴某某买来一辆“小方拖”,开始做木材生意。2002年8月份的一天,吴某某做完生意回家,经过岚头木材检查站时,检查站的陈尧奇搭他的车子回县城。在车上,陈尧奇开口向吴某某借5000元钱,说装修新房子缺钱。吴某某回答说,这要回去问老婆。大约过了十多天,吴某某借给了陈尧奇3000元。
一年过去了,陈尧奇没有还钱的意思,吴某某也不好意思要。有一天,吴某某做完生意回家,陈尧奇又搭他的车回县城。在车上,陈尧奇主动给吴某某讲:“明天下半夜我值班,你把木材运来好了。”听了陈尧奇的话,吴某某心知肚明,第二天,收购起4车大木材,相继偷运出去,车子通过岚头检查站时很顺利。
吴某某想,偷运出去4车木材,每车以6立方米计算,总共是24立方米木材,假如要办出运手续,每一立方米木材要花费180元,24立方米得花费4300余元,抵掉借去的3000元,自己还能赚千把元。
但是,这事过了十多天,陈尧奇竟然给吴某某打电话说,“你上次几车木材运出去,钱总要给我几块啊。”接到陈尧奇的电话,吴某某不知怎么回答好。
一个月后,吴某某又收购好一车木材,虽然办理有出运手续,但是,属于“办少运多”,事先与陈尧奇取得联系后,很顺利地通过了岚头检查站。回到景宁后,吴某某约陈尧奇出来,对他说:“我就要出去做生意了,我们把话说明,借你的3000元钱不用还了,我们之间算抵平了。”听了吴某某的话,陈尧奇说:“那太少了,总要多给点我。”陈尧奇这么说,吴某某当即从口袋里掏出200元钱,递给他,并说:“就这样结清了,你也别说我赖了。”
经过长时间的交易,每个岚头木材检查人员都有自己固定的木材商。于是无论轮到谁值班,都会主动打电话给自己的木材商,告诉他们,今天是他值班,如有木材可以运行。更为恶劣的是岚头检查站人员在和木材商通电话时,都会把路上有没有林政巡查大队、有没有交警在路上执勤等相关情况一并告之。
调查发现,在这宗窝案中,涉案的检查员达11人,其中8人是岚头木材检查站检查员,3人曾经在岚头木材检查站担任过检查员。四年内,检查站人员私放偷运木材车辆1000余辆,50000多立方米木材流失,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涉案的木材商有近20余人。通过调查发现,检查站人员当中私放偷运木材车辆最多者达到100多辆,也就是说这个检查人员从木材商那里收了100多笔100元到500元不等的钱……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这样一个信息,2005年10月24日,景宁县林业局曾对岚头检查站2名检查员,因收钱后私放偷运木材车辆的行为处以行政警告处分。但是,事实是受到处分后的这2名检查员仍然我行我素,继续干着违法犯罪的勾当。2006年5月14日,也就是景宁县检察院果断采取措施的当天晚上,在岚头检查站值班的也正是这2名检查员。
景宁县反贪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岚头木材检查站检查人员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权钱交易,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已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虽然涉案的金额不是很大,但是,性质相当恶劣,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极坏。
据介绍,目前,景宁县检察院对涉案的6名木材检查站人员以受贿罪向景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